甜心寶貝網 | 日本風俗史(上)──日本風俗業規模達3000多億

今天我們聊聊日本的風俗業。提到日本你首先會想到什麼?可能是你是位二次元的愛好者,所以會想到動漫;你可能是一枚吃貨,所以會想到壽司;你可能是一位文藝青年,所以會想到櫻花;但你也可能會想到蒼井空、三上悠亞和 明日花 綺羅等,那恭喜你,你是名正常且充滿青春活力的男性。

日本是情色產業大國,相關行業高度成熟,也是國家重大經濟來源之一。在日本情色產業被稱為「風俗業」,自上世紀50年代迄今,發展已經超過60年。逐步形成一個從業人數超過30萬,年產值達到513億美元(約新台幣1兆5千億),佔日本GDP1%的巨型產業,而且商業模式不斷往金字塔頂端、高價和私有化發展,具代表性的內容包括高端交友(俱樂部)、出租女友(單次)和 包養 (爸爸活等長期關係)等。

有句諺語說:羅馬不是一日造成的,日本風俗業如此發達,那麼它究竟是從何時而起呢?又是怎麼一步一步發展過來的呢?先來講講日本風俗業發展的歷史。據有關史料記載,在日本歷史上,官妓起源於奈良時期,約為中國的唐朝。當時日本皇宮裡的「采女」,實際上就是一種官妓,專門負責招待外國使節,也就是所謂的「三陪」。

民妓最早起源於日本神社裡的「巫女」,巫女本來是侍奉神靈,是神的妻子,在神社裡主要職責是演奏神樂曲,負責祭祀的未婚女子,後來逐漸轉化,變成了妓女。原因是因為日本古代的神社,一般都在交通要道或者是軍營的附近,巫女住在神社周圍,和眾多過客、士兵交往,就漸漸由「神妻」墜落為「巫娼」。

日本早期的風俗娘也被稱作為「游女」,這個詞其實來源是中國的《詩經》裡「漢有游女,不可求思」這句話,意思就是說:漢水邊上有個遊玩的妹子長得很漂亮,我想追求但追求不上。後來傳到日本就換個味了。與游女相對應的,風俗街就稱為「游廓」,當然游廓不只是提供性服務的地方,也是高端社交場所和藝術的發源地。最頂級的游女被稱為「花魁」,琴棋書畫樣樣精通,「只」接待達官顯貴,和現在包養中的甜心寶貝只專屬於特定多金老爹是十分類似的。
包養屬於「自由意志」,法律未禁止

到了近代,日本開始向西方學習,民間有了一些議論,說公娼和私娼的存在,是日本文明的汙點。因此在明治和大正時期,政府公布法令嘗試廢除公娼和私娼制度,但因為以此謀生的人太多,以及各式各樣的原因,一直沒法完全禁止,直到1958年《賣春防治法》的全面實施,才算終結了日本幾百年來的公娼制度,所以在日本賣春其實是違法的。到這裡可能很多人會問:不是啊,日本風俗業之所以發達,就是因為性交易合法化,怎麼會說賣春是違法的呢?

那是因為日本是成文法國家,在這種法制下,只要「法不禁止皆可為」,所以大家都在打法律的擦邊球,遊走在灰色地帶。我們先來看看日本《賣春防治法》的內容,根據此項法令,應該說日本是明令禁止賣春的,但是自願性行為卻不在禁止範圍之內,所以風俗店招牌都在打擦邊球,譬如什麼「料理旅館」、「泡泡浴」和「粉色沙龍」等等,明面上寫的都是不允許性行為,但在個室、包廂中,風俗娘和客人突然對上眼,想要做為愛鼓掌這件事情屬於「自由意志」,不在法律禁止範圍之內,警方也不得干涉。「包養」更是素人為了填補自身經濟缺口自由意志下尋找的約會關係,所以更是安全。在日本,虛擬的網路世界很輕易就能找到各種不同的 包養網,還會幫你分類,無論是特殊需求的格雷型、成熟韻味重功夫的御姊型,還是可愛俏麗的女大生型,日本的包養網站分類比台灣細的多。然而風俗業還是受到日本政府的種種限制,那麼為什麼有那麼多女性願意從事風俗業呢?按照傳統儒家的思維方式,有女孩願意從事這行,一定是為了錢,但在日本,情況要更加複雜一點。